天津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实行差别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 0.5 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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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说获悉,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公告,对虚拟货币“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 0.5 元。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合并计量无法区分的,其全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。此前贵州、陕西、四川等地也已发布差别电价的通知,但加价标准有所不同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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